近日,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潍发【2013】)10号)。文件的出台对于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潍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巨大作用。 文件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作了系统论述。据悉该意见在全省17个市中是第一家。评价和激励部分有“鼓励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对于取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一次性奖励,从福彩公益金中列支”等创新内容。《意见》通篇是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18部位《社工意见》精神,亮点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队伍建设目标任务明确 文件对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数量做出明确规定。要求截止到2015年,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4000人,其中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达到1200人;到202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人才总量达到12000人,其中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达到5000人。 二、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强调实施两项工程 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依托各级党校驻潍高校社会工作行业性组织等开展大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实施社会工作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开设社会工作课程,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的领导干部的社会工作知识培训,通过各种形式,提升社会工作人才综合素质。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选派到基层锻炼的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毕业生,每五年轮训一遍。 三、将有关事业单位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 文件要求在涉及社会工作领域的事业单位中增设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确定比例。在为老弱残疾、妇女儿童等各类弱势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事业单位,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同时明确要求,学校、医院、计生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这给取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的专业人才平等参与专业技术岗位竞争上岗、及时兑现待遇提供了依据。 四、用政策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文件要求重点扶持和发展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失业人员、低保对象、扶贫对象、受灾群众、进城务工人员、药物滥用人员、艾滋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鼓励民办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特别是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五、建立“两工联动服务机制” 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面向全社会的志愿服务动员系统,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培育一支参与广、功能强、作用好的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机制,通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引领,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与管理,提升志愿服务水平,丰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拓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范围,增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效果。 六、完善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鼓励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对于取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一次性奖励,从福彩公益金中列支。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制定《潍坊市社会工作服务类从业人员薪酬指导标准》,建立表彰奖励制度。 七、加大财政投入、狠抓宣传研究 文件要求将政府负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福利彩票公益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和政府资助两种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狠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理论研究,坚持创新实践,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和优秀成果,搞出潍坊特色。 八、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 按照制度配套、组织健全、设施一流、队伍过硬、服务专业、经费保障、管理服务标准化的要求,在城乡社区和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努力争创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县市区、示范社区和示范单位。城市社区专职社工主要从本社区现有社区工作者中转换提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补充配置。以实施该项工程为契机,探索农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新模式。到2020年,全市所有农村社区至少有1名以上社工,基本实现社会工作组织全覆盖。 (作者系潍坊市社会工作协会秘书长 张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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